关于成立上海大学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11-24  周敏   浏览次数:   返回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海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上大内〔2019〕110号),《上海大学修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大内〔2019〕111号)和《上海大学基本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上大内〔2019〕114号),为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执行与落实,特成立上海大学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和决策学校基本建设和修缮工作中重大事项,包括校园规划、建设需求、校舍功能、设计方案、立项报审、投资计划和资金调整、重大变更、横向协调等,对学校建设和修缮项目进行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并组织学校基建修缮方面管理制度的编制和修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欧阳华 党委副书记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廷云 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海松 校园总建筑师

王海燕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方建慧 实验设备处处长

尹应凯 审计处处长

李 双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嘉定校区综合办公室主任(兼)

李 坚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延长校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劲松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华虎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敬根 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沈龙骥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保卫处处长

宋 建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基建办公室主任

校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金 波 档案馆馆长

秦凯丰 党政办公室主任

梁 亮 后勤保障部部长

褚贵忠 财务处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成员还应包括后勤保障部总务办公室主任,待人员确定后自动增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

今后,如以上各成员的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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