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车辆(大型普通客车)购置项目公告

创建时间:  2025-05-22  钱杰妮   浏览次数:   返回

1.项目名称:上海大学车辆(大型普通客车)购置项目

2.项目预算:不高于45万元

3.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车型要求:宇通牌ZK6116HT61大型普通客车

5.项目背景:

上海大学大型普通客车都因超标老旧不能正常上路行驶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日常需求,提高校车使用的安全系数,购置1辆新校车。

6.服务要求和交付标准:

1)需提供车辆配置、性能、价格、优惠政策等完整信息车辆需符合国家最新的排放标准(如国六标准)车辆颜色需符合学校指定要求

2)明确告知购车流程(定金、贷款、保险、上牌等)

3)合同需包含车辆型号、颜色、配置、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条款

4)额外服务(如赠品、保养套餐)需书面注明

5)确保车辆为全新未使用状态,里程表显示合理范围(通常≤50公里)

6)安排验车(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等)

7)提供临时牌照或协助办理正式牌照

8)文件交付:

Ø 购车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Ø 车辆合格证 (国产车)或 进口货物证明书 (进口车)

Ø 车辆一致性证书 (证明车辆符合国家排放及安全标准)

Ø 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国六排放标准等)

Ø 三包凭证 (明确保修范围及期限)

Ø 保养手册 (含首次免费保养凭证)

Ø 车辆使用说明书(电子版或纸质版)

Ø 其他可能文件

Ø 保险单(如由4S店代办)

Ø 临时牌照(如需)

9)车辆交付标准

Ø 外观检查

Ø 车身漆面无划痕、凹陷、色差

Ø 玻璃、后视镜无裂纹或明显瑕疵

Ø 轮胎(包括备胎)无磨损,胎压正常

Ø 内饰检查

Ø 座椅、方向盘、仪表台无污渍或破损

Ø 车内电子设备(中控屏、空调、音响等)功能正常

Ø 天窗、车窗升降顺畅无异响

Ø 随车工具及配件

Ø 备胎(或补胎工具)、千斤顶、三角警示牌、反光背心

Ø 点烟器、数据线(如有配置)

Ø 赠送的配件(如脚垫、行车记录仪等)是否齐全

Ø 发动机及机械检查

Ø 启动发动机,检查怠速是否平稳、有无异响

Ø 检查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等油液是否在正常范围

Ø 测试灯光(远近光、转向灯、雾灯、刹车灯)是否正常

Ø PDI检测报告4S店应提供售前检测报告(PDI),证明车辆已通过全面检查

Ø 交付地点:供应商需负责将车辆运输至上海大学指定地点

10)服务交付标准

基础操作指导,销售人员应演示车辆基本功能(如启动、换挡、车机系统操作等)告知保养周期、紧急救援联系方式等

11售后保障

Ø 明确保修政策 3年/10万公里等提供售后24小时服务热线

Ø 紧急救援服务: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Ø 配件供应:供应商需在车辆保修期内提供必要的配件供应保障

Ø 培训服务:供应商需提供车辆操作和维护的培训服务,培训对象包括司机和维护人员。

7.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通过邮件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我司邮箱(shuwyglzx@163.com);

邮件标题:报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中写明本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

提交材料:报名内容应包含根据服务要求和交付标准制定的服务方案和项目报价PDF版并加盖公章

8.评审办法:“综合评审法”

“综合评审法”:是指在满足需求文件要求前提下,按照项目报价、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安排、服务响应、培训方案五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五项分项因素评审中获得最多A等评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9.报名时间:

递交文件时间:2025年5月23-2025年5月25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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