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后勤保障部(保卫处、基建处)2024年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11-21  钱杰妮   浏览次数:   返回

后勤保障部各单位各党支部:

后勤保障部党委于近期启动后勤保障部(保卫处、基建处)2024年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后勤保障部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注重实干担当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二)明确职数,按需配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科级岗位和职数执行。

(三)明确聘期,鼓励交流。聘期一般为三年。在同一科级岗位连续任职满10年或在廉政风险重点岗位连续任职满两个聘期的,原则上需进行岗位交流。鼓励校内外各部门年轻干部来后勤保障部进行岗位交流。

(四)注重实绩,择优任用。坚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和工作业绩,综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突出担当作为,优先选任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五)优化结构,优势互补。坚持立足事业发展需要,加强通盘考虑、科学谋划,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求及时选优配强,优化年龄、专业、经历等结构,实现优势互补。

(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条件和程序,坚持知事识人、依事择人,精准科学选人用人。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科级干部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团结协作、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工作实绩突出

3.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善于谋事、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群众威信高、口碑好。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修养好。

(二)年龄要求

科级干部续聘和提任,年龄上一般应能任职满一个聘期。

(三)基本资格

1.提任干部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副科级岗位干部的,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副科级岗位提任正科级岗位的,应当具有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干部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其中:

1.提任副科级岗位干部的,应当已经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提任正科级岗位干部的,应当已经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所涉及的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计算以学校发文认定时间为准。

四、聘任程序

本轮科级干部聘任包括续聘、平调、免职,新任、晋升等,其中续聘、平调、免职等不需要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

1.分析研判和动议

在充分听取基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后勤保障部党委确定科级干部聘任操作办法及时间节点。后勤保障部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科级干部聘任方案。

2.岗位发布与推荐

1)后勤保障部党委根据《关于核定后勤保障部(保卫处、基建处)机构和岗位编制的通知》(上大编〔2024〕6号)要求,拟定各部门科级岗位名称和要求,分批发布、有序推进。

(2)岗位自荐和推荐。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采用个人自荐和各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聘任工作正式发布后一周内进行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工作。

3.民主推荐

在后勤保障部党委动议基础上,通过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广泛听取相关人员意见。民主推荐本着熟悉了解的原则在人选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扩大推荐范围。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后勤保障部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审核

后勤保障部党委成立若干个考察组(每组2人及以上)对干部人员进行考察,听取被考察者的主管领导、部门同事及联系部门群众等的评议意见。

后勤保障部党委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同时听取纪检部门意见。

5.讨论决定

后勤保障部党委依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报请组织人事部审核。

6.公示任命

组织人事部审核通过后,由后勤保障部党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需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如查实存在影响提任的问题,则提任程序终止,并报组织人事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后勤保障部党委发文聘任,发文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五、组织领导

后勤保障部党委履行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领导职责。为了做好相关工作,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长:李    张基涛

副组长: 

   员:    胡乾源  朱红辉 徐义圣  郭慧梅 余俊阳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联系人:孙丰明 电话:66133076

邮箱:hbbzuzhi@oa.sh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委员会

                                                                                                                      2024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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