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勤保障部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6-04  周敏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后保部〔2021〕2


后勤保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上大人发〔2021〕21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后勤保障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范围为与我校建立聘用关系的后勤保障部教职工。

(二)长病假人员、待聘人员及2021年1月1日之后来校教职工免考核。

(三)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含聘任制及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统一安排。

二、考核内容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考核内容为教职工2021年度(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进修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详见附件。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成立后勤保障部聘用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梁亮、张基涛;副组长:温诚锋、胡乾源;组员:沈龙骥、魏宏、宋建、谭梅。聘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后勤保障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工作,成员随职务变更自然更替。

(二)考核工作时间自发文日期启动到2021年8月31日止。期间,后勤保障部作动员部署,教职工网上更新年度相关信息、填写考核表并择时述职,后勤保障部聘用考核领导小组评定考核等次,教职工确认考核表,组织人事部统一打印考核表。

(三)具体时间安排:

1.6月1日前,成立后勤保障部聘用考核领导小组,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6月2日—6月16日,教职工本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填写年度考核表,提交部门审核评价。

3.6月17日—6月30日,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述职和评定考核等次。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年度考核意见,评定考核等次。

4.7月1日—8月31日,教职工完成网上确认。

(四)考核工作截止之日前,后勤保障部需将《上海大学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未考核人员情况表》交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统一打印考核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而又严肃的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进修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后勤保障部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考核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价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福利相关联,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

(三)后勤保障部聘用考核领导小组,对照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分类考核,将确保考核过程客观公正。

(四)后勤保障部考核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表由组织人事部统一打印归档。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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